[中新网]两部委公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
原标题和内容:[中新网]两部委最新公布代言费和互联网业务作宣传费各项支出税前收入扣掉紧密相关法律规定
财政方面部、发展国家税务管理总署9日正式发布《讨论代言费和互联网业务作宣传费各项支出税前收入扣掉紧密相关重大事项的公告中》(下称公告中),不明确了代言费和互联网业务作宣传费各项支出税前收入扣掉紧密相关重大事项。
对不化妆品大量制造或渠道销售、化学制药大量制造和各种饮料大量制造(不含酒精饮品大量制造)企业本身再次发生的代言费和互联网业务作宣传费各项支出,不高达曾经的渠道销售(正式营业)其它收入30%的大部分,准于扣掉;高达大部分,准于在时候缴纳税收2016年度结转扣掉。
对合作协议代言费和互联网业务作宣传费摊分相关协议(上述以下简称摊分相关协议)的内在联系企业本身,中如一方再次发生的不高达曾经的渠道销售(正式营业)其它收入税前收入扣掉总限额总体比例内的代言费和互联网业务作宣传费各项支出也能在本企业本身扣掉,也也能将中的大部分或全参照摊分相关协议归集至另如一方扣掉。另如一方在计算方式本企业本身代言费和互联网业务作宣传费各项支出企业本身意外所得税税前收入扣掉总限额时,可将参照上述1方法归集至该企业本身的代言费和互联网业务作宣传费计算等。
卷烟企业本身的卷烟代言费和互联网业务作宣传费各项支出,严禁不得在计算方式应缴纳税收意外所得额时扣掉。
公告中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能执行。
微评:对不化妆品大量制造或渠道销售、化学制药大量制造和各种饮料大量制造(不含酒精饮品大量制造)企业本身再次发生的代言费和互联网业务作宣传费各项支出,不高达曾经的渠道销售(正式营业)其它收入30%的大部分,准于扣掉;高达大部分,准于在时候缴纳税收2016年度结转扣掉。 对合作协议代言费和互联网业务作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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